首 页 机构职能 领导讲话 宣教调研 廉洁自律 案件检查 执法监察 纠风治乱 效能监察 案件审理 源头治腐 自身建设 信访工作
 
 
  领导介绍 委局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职责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合署后)

(一) 办公室
    了解、综合机关全面工作情况,负责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办公会和有关联系会等重要会议和领导重要活动的有关事务;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文秘、综合、保密、计划、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牵头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会提案;负责机关行政、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室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研究和掌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协同组织部门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和县直局(科)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的考察了解,提出调整任免意见;负责县监察学会日常工作;负责本机关的人事、老干、关心下一代协会、综合治理、城市管理、计划生育、创建文明单位等方面的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县管干部、本级政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和各类违纪案件的调查;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副局(科)级以上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县属企业和县协管的省、市在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指导全县的案件检查工作,对县纪委、县监察局过问的案件进行指导、催办和督办;搞好案件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有关业务建设;负责案件检查理论研讨文章的撰写。

(三)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命令的情况;提出开展执法监察的项目和建议,参加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有关检查活动;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负责对财务监察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执法监察的案件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和业务指导。

(四)案件审理室
    负责全县各级党纪、政纪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审理,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查、复议,下级有不同意见的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的复查、复议或咨询;受理对县纪委以上党组织批准的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受理对县监察局及县监察局呈报县政府所做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承担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起草、修改或解释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对已颁布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室进行纪检监察法规教育;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参与拟定有关行政规章的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综合掌握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局(科)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办理县管干部任免前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受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并综合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综合性考核和专门性考核;对违纪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立和管理县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协调配合全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纠风室
    负责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市的有关纠风工作部署;制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全县纠风工作开展调查、检查,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建议;总结推广纠风工作经验和典型,查办上级领导批示的典型问题和案件,承担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情况,负责涉农案件的调查。

(七)信访室(加挂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督促、催办转送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应解决的重要信访问题;直接查办举报线索具体、情节简单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做好信访信息反馈和全县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指导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摘报工作;负责信访理论研讨文章的撰写工作。

(八)宣教调研室
    负责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室搞好纪检监察工作和重大案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总结推介县内勤廉兼优典型工作;负责制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政策理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和领导讲话,组织撰写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

(九)行政效能监察室(加挂隆回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与县优化办合署办公,负责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效能监察事项的督促落实;受理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问题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控告、检举;负责对违反行政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失职案件的调查;负责起草行政效能监察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有关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测评,运用测评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及垂直管理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建议。

 
 
 

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隆回县监察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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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9-8232075 传真:8236954 举报电话:823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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